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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三位一体的神

那永恒的本质,在他三一存在的启示里迎向我们,比在他的属性里更丰富、更生动。可以说,正是在这神圣的三一里,属神的本质、并那本质中每一样的全备,才头一次完全得其应有之地,展开它最丰富的内涵,领受它最深的意义。惟有那时,我们才知道神是谁、是什么;尤其惟有那时,当我们得以认识、信认他为立约的三一神——为圣父、圣子、圣灵——我们才明白神对那有罪、失丧之人是谁、是什么。

在处理我们信认的这一部分时,比在别处更当有一种圣洁的敬畏、一种孩童般的怕,作我们心境的基调。对摩西,那是一个可畏而难忘的时辰——当耶和华在旷野、在荆棘中火焰里向他显现。当摩西从远处观看那燃烧却不烧毁的火、要转过去看时,耶和华叫住他,向他呼喊:不要近前来,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摩西听见,就大大惧怕,蒙上脸,不敢看神(出3:1-6)。

当神在他的话语里向我们启示自己为三一者时,这样一种圣洁的敬畏也同样合乎我们。因为我们总当记得:在这里,我们所面对的不是一套关乎神的学说、不是一个抽象的神之概念、不是某个关乎神的哲学体系。我们所处理的,不是我们自己或别人所发明、如今要细细剖析、按逻辑去理解的、某种关乎神的人为设想。我们在论三位一体时,所面对的乃是神自己,是那独一、真实、如此在他话语里启示了自己的神。正如他对摩西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照样他也在他的话语里向我们启示自己,把自己作为圣父、圣子、圣灵向我们显明。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基督教会也一向如此领受并信认那位启示自己为三一者的神。只需看我们的《使徒信经》十二条便知。基督徒在其中并不是说他对神如此这般地思想。他不是给出一个神之概念,不是声明他相信神有这样那样的属性、如此这般地存在。他乃是信认:"我信神——父;又信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又信圣灵;我信三一的神。"他藉此表明:神——那又活又真的神,作圣父、圣子、圣灵的神——是他所信靠的神,是他把自己完全交托、全心倚赖的神;神是他生命的神、他救恩的神。神作圣父、圣子、圣灵创造了他、拯救了他、使他成圣、使他得荣。基督徒把一切都归功于他。而这就是他的喜乐与安慰:他得以信这位神、倚靠他、凡事仰望他。

基督徒此后论到这位神所信认的,他不是用一些抽象的词句罗列出来,乃是描述为一连串的作为,是神从亘古、并在今日、并在将来所成就的。构成基督徒信认的,是种种作为、种种奇事;他在信认里所述说的,是一部长阔、宏大的历史;这历史涵盖整个世界,在它的长与阔里、在它的起头与进程与终局里、在它的起源、发展与归宿里,从创造起,直到诸世代的完成。教会的信认,是对神伟大作为的传扬。

这一切作为数目繁多,且以极大的多样为其特征。但它们同时也构成一个严整的合一;它们彼此关联,彼此携手,彼此预备,彼此过渡。其中有次序与进程、有发展与上升。它从创造,经过救赎,趋向成圣与得荣。终点回到起点,同时又是一个高峰,远远高耸在起头之上。神的作为构成一个圆,却以螺旋的形态向上攀升;它们是水平线与垂直线的结合:它们同时向前、又向上运行。

这一切作为的艺术家与建筑师、起源与终极目的,都是神;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的。他是这一切的创造者、再造者与成全者。神作为里的合一与多样,出于、又指回属神本质中所存的合一与多样。那本质是一,是独一而单纯的;然而它同时又在它的位格里、在它的启示里、在它的作为里,是三重的。神整个的工作是一个不间断的整体,却又含着最丰富的变化。教会的信认涵盖整个世界历史,把创造与堕落、赎罪与赦免、更新与复兴的一切环节都纳入其中。它从三一神出发,又把一切引回到他。

因此,论神圣三一的这条信仰之条,是我们信认的心与核,是基督教信仰的分别性标志,是一切真信基督之人的荣耀与安慰。

历世历代,争战与众心灵的搏斗都环绕着它。它是那托付给基督教会去保守、去护卫的珍宝。

三一神这信认既在基督信仰中占如此中心的地位,那么知道它立在什么根基上、从什么源头流给教会,就是要紧的。当今有不少人,把它看作人类推理与学究式博学的产物,因此也视之为对宗教生活毫无价值。他们于是这样设想:耶稣所传的那原初福音,对三一神这教义一无所知——不但不知那后来用以指称这信条的字眼,连那字眼所要表达的实质也不知。据说,只是等到那原初、单纯的耶稣福音与希腊哲学相结合、被它所败坏之后,基督教会才渐渐把基督按其属神性情的位格、并把圣灵纳入属神的本质里,才来到"在那独一属神本质里有三个有分别之位格"的信认。

但基督教会自己对此一向另有想法。它在三一教义里看见的,不是精明神学家的发明,不是那与福音联姻之希腊哲学的产物,乃是一个就实质而言早已含在福音、含在整本神的话语里、并由基督信仰从神的启示中引出的信认。对于"既然只有一个独一的属神本质,你为什么称父、子、圣灵呢?"这问题,《海德堡要理问答》给出这简短而决定性的回答:因为神在他的话语里如此启示了自己(第25问)。神的启示,是教会这信认所立的稳固根基;它是这独一、圣洁、大公之基督教会的教义由之生长、建立的本原。神如此启示了自己;他之所以如此、作为三一神启示了自己,是因为他以这方式存在;而他之所以如此存在,正因他如此启示了自己。

神启示中的三一,指回他存在中的三一。

这启示并不是一下子发生的,不是在一刻之间被带来、完成的。它乃是有一段漫长的历史进程,绵延历世历代。它早在创造时就已开始,在堕落之后于赐给以色列的救恩应许与救恩作为中延续,在基督的位格与工作中、在圣灵的浇灌与教会的建立中达到顶峰;如今它历世历代、面对一切敌挡,在圣经不可摧毁的见证里、在教会磐石般坚固的信认里持守自己。启示既有这样一段漫长的历史,对神三一存在的信认里也就有进程与发展。神并不因此改变、乃永远是同一位,但在启示的进程中,他把自己越发清楚、越发荣耀地向世人与天使显明;随着他的启示,我们的认识也增长。

如今,当神在旧约的日子开始启示自己时,在那启示的起头,神的独一无疑居于首位。

因为人的罪使那对神纯正的认识丧失了;照保罗那深邃的话说,真理被行不义的人阻挡住了;甚至神在他受造物中所显明可知的,也因人的思念变为虚妄、因心里无知而昏暗了;人类到处堕入拜偶像与拜像(罗1:18-23)。

因此,启示自然必须以把神的独一置于首位来开始。它仿佛向世人呼喊:你们所俯伏敬拜的众神,不是那真神。只有一位独一、真实的神,就是那起初创造天地、并天地万象的神(创1:1;2:1),那向亚伯拉罕启示自己为全能之神的神(创17:1;出6:2),那向摩西显现为耶和华、为"我是自有永有的"的神(出3:14),那出于自由的恩眷拣选、呼召以色列民、把他们纳入他约中的神(出19:4及下)。所以启示首要的内容是:惟耶和华是以罗欣,惟主是神,除他以外再没有别神(申4:35,39;23:39;书22:22;撒下7:22;22:32;王上18:39;赛45:5,18,21等)。

对以色列民而言,神独一的启示也是迫切需要的。因为它不但四面被外邦民族所围,这些民族不断试图引诱它背弃、不忠于耶和华;而且直到被掳为止,这民有很大一部分仍被外邦的拜偶像与拜像所吸引,屡屡再度堕入其中,全然不顾律法的禁令与先知的警戒。因此神自己着意强调:他,那如今向摩西显现、要藉摩西拯救他百姓的耶和华,正是那位曾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启示自己为全能之神的同一位神(出3:6,15)。当他把律法赐给以色列时,他在其上写道:"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并在第一、第二条诫命里严严禁止一切拜偶像与拜像(出20:2-5)。因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以色列就当尽心、尽性、尽力爱他(申6:4,5)。惟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因此它也惟独当事奉他。

然而,尽管神的独一如此有力地居于首位、可以说构成以色列根本大法的第一条,随着启示的推进,在属神本质的丰盛里,多样也显露出来,在神的独一里,那带位格性的自我区分也显明出来。单是神在希伯来文里通常所用的名,在此就已有些意义。因为这名"以罗欣"(Elohim)是复数形式,它固然不像从前人常以为的那样指属神本质中的三个位格,却仍作为一种所谓"强调性复数",指向那在神里面所存生命与能力的丰盛。与此无疑也相关的,是神有时论到自己时所用的复数形式——藉此他在自己里面作出带位格性质的区分(创1:26,27;3:22;赛6:8)。

更有分量的,是旧约的教训:神在创造与维系万物时,都藉他的道与灵成就一切。他不是人,须费大力气从现成的材料造出别的东西;他乃是单单藉着说话,就把万物从无中呼召出来。

在创世记第一章里,这一点以最崇高的方式向我们描绘出来,别处也同样荣耀地说出、歌颂出来:神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他一发命,就融化冰块(诗147:18)。他的声音在众水上,使旷野震动,使山岭跳跃如牛犊,又使林中的树木脱落净光(诗29:3-10)。

在这对神作为的崇高描述里,含着两重的意思:其一,神是全能者,他单单藉说话就把万物呼召到有,他的话就是命令(诗33:9),他的声音大有能力(诗29:4)。其二,神成就他一切的作为,不是无意识、无思想的,乃是以至高的智慧。神所说的话是能力,也是意念的载体;他以能力创造大地,以智慧建立世界,以聪明铺张诸天(耶10:12;51:15)。他一切的作为都是以智慧造成的,全地满了他的丰富(诗104:24)。而这智慧不是从外面临到神的,乃是从永远与他同在的;在他造作之先、他就以智慧为他道路的起头。当他立诸天、在渊面的周围划出圆圈、坚定上面的云、使渊源稳固、给海定界、立定大地的根基时,智慧已经在那里,作工师在他旁边,日日为他所喜爱,常常在他面前踊跃(箴8:22-31;伯28:20-28)。神以那藉之创造世界的智慧为乐。

在道与智慧之外,如今神的灵进一步作为创造的中介登场。正如神是智慧、同时也拥有智慧,以致他能把它传通、在他的作为里彰显;照样,他自己按其本质是灵(申4:12,15),并拥有灵,藉此他能内住于世界、无处不在其中临在(诗139:7)。无人作过他的谋士,耶和华藉他自己的灵产出了万有(赛40:13及下)。那灵起初运行在水面上(创1:2),并持续在一切受造之物中作工。神藉那灵妆饰诸天(伯26:13),更新地面(诗104:30),使人得生(伯33:4),保守人鼻中的气息(伯27:3),赐人聪明智慧(伯32:8),也使草枯干、花凋残(赛40:7)。一言以蔽之: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神这种自我区分,在再造的作为里显得更加丰富。那时登场的不是以罗欣,而是耶和华,不是一般所称的神,而是主、立约的神——他启示自己,在拯救与救恩的奇事中使人认识他。作为如此,他拯救、引领他的百姓,不单藉着他向他们所说、或所差来的话,也向他们差来约的使者(耶和华的使者)。这使者早在列祖的历史里,就在夏甲那里(创16:6及下)、亚伯拉罕那里(创18及下)、雅各那里(创28:13及下)登场,但尤其在以色列出埃及为奴之家的拯救中,显明他的恩典与大能(出3:2;13:21;14:19;23:20-23;32:34;33:2;民20:16)。这耶和华的使者,与受造的众天使不在同一层次上,乃是神一种特别的启示与显现。他一面明明与神有别——神论到他,如同论到自己的使者;另一面,他在名、在能力、在拯救与赐福、在受敬拜与尊荣上,又与神自己为一。他称为看顾人的神(创16:13)、伯特利的神(创31:13),与神或耶和华自己交替出现(创32:28,30;出3:2,4),他里面有耶和华的名(出23:21),救人脱离一切患难(创48:16),救以色列脱离埃及人的手(出3:8),分开众水、使海干涸(出14:21),在路上保护神的百姓,安然领他们进迦南,使他们得胜仇敌(出3:8;23:20),当像神自己一样受绝对的顺服(出23:20),并常在敬畏耶和华的人四围安营(诗34:71;35:5)。

正如耶和华在再造里藉这约的使者施行他拯救的作为,照样他也藉他的灵把各样的恩赐与能力分给他的百姓。耶和华的灵,在旧约里是一切生命、救恩与才能的源头。他赐勇力给众士师——俄陀聂(士3:10)、基甸(士6:34)、耶弗他(士11:29)、参孙(士14:6;15:14);赐巧艺给制作祭司衣服、会幕与圣殿的人(出28:3;31:3-5;35:31-35;代上28:12);赐聪明智慧给那些与摩西一同担百姓重担的官长(民11:17,25);赐说预言的恩赐给众先知(民11:25,29;24:2,3;弥3:8等);又赐更新、成圣与引导给神一切的儿女(诗51:112;143:10)。

一言以蔽之:耶和华在出埃及时与以色列所立的道、应许、约,以及他所赐给以色列的灵,历世历代都存留,直到被掳之后所罗巴伯的日子仍在百姓中间坚立,以致他们不必惧怕(该2:5,6)。当耶和华领以色列出埃及地时,他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神对他百姓这样的心肠,显在这事上:他们一切遭难,他也同遭患难(视他百姓的苦难为自己的苦难);因此他差遣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他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并在古时的日子常保抱、怀搋他们;他也把他圣善的灵赐给他们,引导他们行耶和华的道(赛63:9-12)。在旧约的日子,耶和华藉大祭司把他三重的祝福放在以色列民身上,就是耶和华保护、施恩、赐平安的福(民6:24-26)。

如此,在神引领以色列的历史里,属神本质与作为中那三重的区分,就已经、并越发清楚地显露出来。但旧约在此之外,还含着一个应许:将来必有一个更高、更丰富的启示随之而来。因为以色列弃绝了耶和华的话,使他的圣灵担忧(赛63:10;诗106:333)。神在约的使者、在耶和华之灵里的启示,显为不足够;神若要坚立他的约、成全他的应许,就需要另一个更高的启示。

而这启示是藉众先知宣告出来的。将来,在末后的日子,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中间兴起一位像摩西的先知,把他的话传给他口中(申18:18);一位祭司,要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一位君王,出于大卫家(撒下7:12-16);从耶西被砍下的树橛必发一条(赛11:1);一枝苗,要作王掌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赛23:54)。他要成为人,为妇人之子(耶7:145),无佳形美容(赛53:2及下);但他同时又是以马内利(赛7:14)、耶和华我们的义(赛33:166)、约的使者(玛3:1)、向他百姓显现的耶和华自己(诗45:77;110:1;何1:7;玛3:1),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9:5)。

而耶和华仆人这一显现,随后必有一个更丰富之圣灵的时代。这灵要以非常的量度,作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住在弥赛亚身上(赛11:2;42:1;61:1);此后更要浇灌凡有血气的,浇灌你们的儿女、老人少年、仆婢(珥2:28,29;赛32:15;44:3;结36:26,27;亚12:10);他要赐给众人一颗新心、一个新灵,使他们遵行神的律例、谨守遵行他的典章(结11:19,20;36:26,27;耶31:31-34;32:38-41)。

如此,旧约自身就指明:神完全的启示,将在于他三一本质的启示。

新约里的成全,正应验了这应许与预言。这里同样以神的独一为一切启示的出发点(约17:3;林前8:4;提前2:5)。但如今,从那独一里,属神本质中的多样越发清楚地显出来;首先是在道成肉身、赎罪、圣灵浇灌这几件大的救恩事实里,然后也在耶稣与他众使徒的教训里。救恩之工是一个整体,从始至终是神的一件工。但它仍有三个主要环节——拣选、赦免、更新——并在其中指回属神本质中三重的根源,指回圣父、圣子、圣灵。

单是基督的成孕,就立刻向我们显出神三重的作为。因为,当父把子赐给世界(约3:16)、子亲自从天降下(约6:38)时,他在马利亚腹中乃是从圣灵成孕的(太1:20;路1:35)。在受洗时,耶稣受圣灵的膏抹,并被父公开宣告为他的爱子、是他所喜悦的(太3:16,17)。耶稣所行的作为,是父指给他看的(约5:19;8:39),且是他靠圣灵的能力成就的(太12:28)。在他受死时,他藉着永远的灵,把自己无瑕无疵地献给神(来9:14)。复活是父的一次唤起(徒2:24),同时也是耶稣自己的作为,藉此按圣善的灵他大有能力地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3)。复活之后第四十日,他在那使他复活的灵里升天,使天使、掌权的、有能的都服了他(彼前3:19,22)。耶稣与众使徒的教训,与此正相符合。

耶稣来到地上,是要将父表明出来、把父的名向世人显明(约1:18;17:6)。"父"这名,用于作万物之创造者的神,连外邦人也曾使用,这用法在圣经里也有根据(路3:38;徒17:28;弗3:15;来12:9)。此外,旧约也屡屡在神对以色列(神治意义上)的关系里,称他为父,因他藉他奇妙的大能造了以色列、保守了它(申32:6;赛63:16)。但在新约里,神这"父"名有一道新的、荣耀的光升起。因为耶稣总是在他自己与别人——犹太人或门徒——与父所处的关系之间,作出本质的区分。例如当他应门徒所求、把"我们的父"放在他们口中时,他明说:"你们祷告的时候,要这样说"(路11:2);而当他复活后向抹大拉的马利亚说明他将要升天时,他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20:17)。因为神是他自己的父(约5:18)。他认识子、爱子,其方式与量度,惟有子反过来认识、爱父可与之相比(太11:27;可12:6;约5:20)。所以在众使徒那里,神也一再在特别的意义上称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弗1:3)。父与子(基督)之间这关系,不是在时间中起头的,乃是从永远就有的(约1:1,14;17:24)。所以神首先是父,因他在全然独特的意义上是子的父;这为父之性,是他本原的、特有的、位格性的属性。

在引申的意义上,神进一步称为一切受造物的父,因他是它们的创造者与维系者(林前8:6;弗3:15;来12:9);称为以色列的父,因它藉拣选与呼召是他手所造的(申32:6;赛64:8);也称为教会与一切信徒的父,因父对子的爱藉基督临到他们(约16:27;17:25),并且他们被收纳为他的儿女、藉圣灵从他而生(约1:12;罗8:15)。所以父始终是父,是第一位格,是在神的本质里、在神的旨意里、在一切向外的作为——在创造与维系、拯救与成圣——里,发出主动的那一位。他赐给子,叫子在自己里面有生命(约5:26),又使那灵从自己而出(约15:26)。定意、拣选、美意,都是他的(太11:26;弗1:4,9,11)。创造与维系、拯救与更新,都是从他而出(诗33:6;约3:16)。权柄、能力、荣耀,都在特别的意义上归于他(太6:13)。他特别地担着"神"这名,以别于主耶稣基督、并圣灵(林前8:6;林后13:13)。甚至基督自己作为中保,也不但称他为父,还称他为自己的神(太27:46;约20:17),而自己称为神的基督(路9:20;林前3:23;启12:10)。一言以蔽之:属神本质中第一位格是父,因万有都是本于他(林前8:6)。

神既是父,这就含着:也有一位子,从他领受了生命、有分于他的爱。如今,"神的儿子"这名,在旧约里已经用于众天使(伯38:7)、以色列民(申1:31;8:5;14:1;32:6,18;何11:1),尤其也用于神治的君王(撒下7:11-14;诗2:7;89:26,278)。但在新约里,这名得着远为深邃的意义。因为基督在全然独特的意义上是神的子;他远高于天使与先知(太13:32;21:27;22:2),并亲自说:除了父,没有人认识子;除了子,没有人认识父(太11:27)。与天使、世人有别,他是那亲生的子(罗8:32)、那蒙爱的子——父在他里面一切都喜悦(太3:17)、那独生的子(约1:18)——父赐给他,叫他在自己里面有生命(约5:26)。

父与子之间这全然独特的关系,不是在时间中、藉从圣灵而来的超自然成孕、或藉受洗时的膏抹、或藉复活与升天而产生的——如许多人所主张的——乃是从万世以前就存在的。因为,那在基督里取了人性的子,作为道在起初与神同在(约1:1),那时就已在神的形像里(腓2:6),丰富而披戴荣耀(约17:5,24),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他本体的真像(来1:3),因此正能够在日期满足时被差来、被赐下、被带进世界(约3:16;加4:4;来1:6)。因此,创造(约1:3;西1:15)、维系(来1:3)、并全备救恩的成就(林前1:30),也都归于他。他不像受造物那样是被造成的,乃是在一切受造之物以先而生的——就是那位就一切受造物而言拥有长子之尊与权的子(西1:15)。他也照样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的,因此在万有之上、在万事上居首(罗8:29;西1:18)。所以他虽在日期满足时取了奴仆的形像,他却原在神的形像里;他在凡事上与父神同等——在生命上(约5:26)、在知识上(太11:27)、在能力上(约1:3;5:21,26)、在尊荣上(约5:23)。他自己就是神,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约1:1;20:28;罗9:5;来1:8,9)。正如万有都是本于父,万有也都是藉着子(林前8:6)。

父与子二者,在圣灵里联合、结合,并藉他内住于一切受造物中。神按其本质固然是灵(约4:24),也是圣的(赛6:3);但圣灵明明与作为灵的神有别。正如打个比方:人按其不可见的一面是灵、也拥有一个灵、藉之认识自己;照样,神自己按其本质是灵,也拥有一个灵,察验那本质的深奥(林前2:11)。作为如此,这一位称为神的灵、或圣灵(诗51:119;赛63:10,11),以别于天使、世人或任何别的受造物的灵。但他虽与神、与父和子有别,却与二者有最亲密的相通。他称为全能者的气(伯33:4)、他口中的气(诗33:6),被父与子所差(约14:26;15:26),并从二者而出——不单从父(约15:26),也从子,因为他既称为父的灵,也照样称为基督的灵、或子的灵(罗8:9)。

圣灵既这样从父与子被赐下、被差遣、被浇灌、被倾倒,他就屡屡作为一种能力、一样恩赐出现,装备人承担他们的呼召与职分;例如使徒行传八章15节、十章44节、十一章15节、十五章8节、十九章2节所说的圣灵,就当想到说方言或说预言的恩赐。但许多人由此推出"圣灵不过是神的一样恩赐或能力",这是错的。因为他在别处明明作为一个位格登场,担着位格性的名、有位格性的属性、行位格性的作为。所以基督在约翰福音十五章26节、十六章13、14节里,虽然希腊文那个在我们语言里译作"灵"的词是中性的,却用一个阳性的代词说:"他要为我作见证"、"他要荣耀我";他在同处也用"保惠师"、"另一位保惠师"之名称呼他——这正是约翰一书二章1节用在基督身上、在中文里译作"中保(代言者)"的同一个名。

除这些位格性的名之外,圣灵也被归以各样位格性的属性,如"我"性(徒13:2)、自我意识(徒15:28)、自定或意志(林前12:11),并各样位格性的作为,如察验(林前2:11)、听(约16:13)、说(启2:7)、教导(约14:26)、代求(罗8:27)等。而这一切最清楚、最崇高地显在这事上:他与父和子——二者无疑都是位格——被并列在同一层次上(太28:19;林后13:13)。

但这最后一点已经含着更多,指明圣灵不但是一个位格,也是真实的神。在这方面,圣经也提供了这重要信认所需的一切材料。只需留意:尽管上面所指出的、神与他的灵之间的区分,圣经里二者却屡屡彼此交替,以致神说或做某事,与他的灵说或做某事,是完全一样的。在使徒行传五章3、4节,欺哄圣灵被称为欺哄神;在哥林多前书三章16节,信徒称为神的殿,因为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此外,各样属神的属性——如永恒(来9:14)、无所不在(诗139:7)、无所不知(林前2:11)、全能(林前12:4-6)——以及各样属神的作为——创造(诗33:6)、维系(诗104:30)、再造(约3:3)——同样都归于圣灵,如同归于父和子。所以他也与二者同享一样的尊荣;他与父和子并列,作救恩的根源(林后13:13;启1:4)。我们奉他的名受洗(太28:19)、蒙福(林后13:13)。而亵渎圣灵甚至是不得赦免的罪(太12:31,32)。万有既是本于父、藉着子,也都在圣灵里存立、安息。

这一切散布在整本圣经里的三一教义的元素,可以说被耶稣总括在他的受洗之命里,被众使徒总括在他们的祝福里。基督在复活之后、升天之前,吩咐他的使徒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奉那独一的名给他们施洗——在这独一的名里却启示了三个不同的主体。父、子、圣灵在他们的合一与区分里,就是神完成了的启示。照样,按众使徒所言,人一切的救恩与福乐,都含在父的爱、子的恩、圣灵的相通里(林后13:13;彼前1:2;约壹5:4-6;启1:4-6)。美意、预知、权能、爱、国度与能力,是父的。中保之职、赎罪、恩典、救赎,是子的。重生、更新、成圣、相通,是灵的。基督与父所处的关系,圣灵与基督所处的关系与之完全相符。正如子不凭自己说话、不凭自己行事,乃是一切从父领受(约5:26;16:15),照样圣灵一切都从基督领受(约16:13,14)。正如子为父作见证、荣耀父(约1:18;17:4,6),照样圣灵为子作见证、荣耀他(约15:26;16:14)。正如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约14:6),照样若不藉着圣灵,也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林前12:3)。藉着圣灵,我们与父和子自己相通。在圣灵里,神自己藉基督内住在我们心中。这一切若是如此,那么圣灵就与子和父同是那独一真实的神,是永远当受颂赞的。

对圣经这教导,基督教会在它对三一神的信认里说了"是"和"阿们"。它来到这丰富荣耀的信认,不是没有经过一场艰难而长久的众心灵的搏斗。历世历代之久,神儿女属灵生命最深的经历、并教父与教会教师最大胆的思考之力,都殚精竭虑地作工,为要在这一点上完全领会圣经的启示、并纯正地在信认里表述出来。教会在这奠基性的工作上,若不是被圣灵引导进入真理,若不是在特土良与爱任纽、亚他那修与三位加帕多家教父、奥古斯丁与希拉流以及许多别人身上,领受了那些以非凡的敬虔与智慧之恩装备、把它的脚步引在纯正之路上的人,无疑不会成功、不会得着好的结局。

在众心灵这场争战中,所系于其上的,不下于基督教自身的本质。教会从两面受到危险,可能被从它所建造其上的稳固根基扯离、自身沉没于世界之中。

一面是亚流主义的路线,因一位亚历山大的长老亚流(死于336年)得名。他单以父为永恒真实的神,因惟有父在完全的意义上是非受生、非成为的;但论到子、即在基督里成了肉身的道(Logos),他教导说:子既是受生的,就不能是神,乃是一个受造物——固然在一切别的受造物之先,却仍像它们一样是从无中、藉神的意志被产出的;论到圣灵,也照样以为他是一个受造物、或不过是神的一种能力或恩赐。

另一面站着撒伯流主义一党,因一位在第三世纪初住在罗马的撒伯流得名。他以父、子、圣灵为同一位神的三个称谓——这位神在他启示的推进中,先后以不同的形式与形态使自己为人所知。在父的形态里,神先作为创造者与立法者作工;此后他在子的形态里作为救赎者作工;如今他在圣灵的形态里作为教会的再造者作工。

亚流主义力图维持神的独一,办法是把子与灵置于属神本质之外、贬为受造物;撒伯流主义则力图达到同一目的,办法是剥夺三个位格的自立性、把他们变为同一属神本质先后相继的三种启示形态。前一路线里,更多是犹太的、自然神论的、理性主义的思路在发言;后一路线里,更多表达的是外邦泛神论(万物即神论)与神秘主义的思想。教会一开始稍稍清楚地向自己交代那后来存放在三一信认里的真理,这两种路线就在它左右两旁兴起,并伴随它直到今日。教会、并它每一个肢体,都当始终警醒,一面不亏负神那独一的本质,另一面不亏负那属神本质中的三个位格。合一不可献祭给多样,多样也不可献祭给合一。把二者在其不可断的关联、并其纯正的关系里持守住——不但在思想上于理论中,也在生活里于实践中——是一切信徒的呼召。

为尽这呼召,基督教会与神学在早期就开始使用一些并非字面出于圣经的词语与说法。它开始讲论神那独一的本质、并那本质中的三个位格或存在的样式;讲论三位一体与三一;讲论本质性的与位格性的属性;讲论圣子永恒的受生、并圣灵从父与子的发出等等。

没有任何理由说教会与神学不可使用这样的词语与说法。因为神把圣经赐给教会,不是要它不加思索地照搬,乃是要它在其全备与丰富里领会、纳入意识、并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好叫它藉此传扬神伟大的作为。此外,这样的术语与说法也是必需的,为要在圣经真理的敌挡者面前维持它、并使它免于一切误解与谬误。历史历世历代也已教导:轻率地否弃、拒绝这些名称与说法,会引向信认上各样的偏差。

但另一面,我们在使用这些名称时,也须始终记得:它们出于人、是有限、有缺、可误的。众教父一向承认这一点;例如论到"位格"一词——用以指称属神本质中三种存在的样式——他们说,这词并不与那实质等值地表达它,乃只是作一个辅助的手段,为要维持真理、截断谬误。人拣选这词,不是因它在各方面都恰当,乃是因找不到别的、更好的。所以在这里,词也远远落在意念之后,意念又远远落在实质之后。虽然我们只能以这有缺的形式保存那实质,我们却永不可忘记:要紧的首先不是那词,乃是那实质。在荣耀的时代里,必有别的、更好的名放在我们口中。

三一信认所关乎的那实质本身,对理智与心两者都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藉那信认,教会首先既维持神本质里的合一,也维持其中的多样。属神的本质是一;只有一个本质是神、可称为神。在创造与再造里、在自然与恩典里、在教会与世界里、在国家与社会里,无论何处、无论何时,我们所面对的都是那独一、同一、又活又真的神。世界的合一、人类的合一、真理的合一、美德的合一、公义与美的合一,都系于神这合一。神这合一一旦被否认或被削弱,多神崇拜的门就敞开了。

但按圣经的启示与教会的信认,神这合一不是一种抽象、无内涵的合一,不是一种孤独,乃是生命与能力的丰盛。它含着多样。而这多样显在属神本质的三个位格、或存在的样式里。这三个位格不只是启示的形态,乃是神本质里存在的样式。父、子、圣灵有分于同一样属神的性情与属性;他们是同一本质。但他们各有自己的名;各有一样特别的属性,藉之彼此有别:惟父有为父之性,子有受生,圣灵有从二者的发出。

属神本质中这存在的次序,对应于一切属神作为里三个位格的次序。父是万有所本于的那一位,子是万有所藉着的那一位,圣灵是万有所在其中的那一位。从父,藉着子与灵,创造与再造里的万有产出;又在灵里、藉着子,万有都归回于他。所以我们尤其为父拣选的爱感谢他,为子救赎的恩感谢他,为圣灵重生、更新的能力感谢他。

第二,教会以它这信认,坚固地对抗自然神论(信一位神、却无启示)与泛神论(万物即神论)的谬误,对抗犹太教与外邦教的谬误。人心里始终有一种双重的倾向:一是把神想得远远的、把自己连同整个世界与神割裂;另一是把神拉进世界、与世界等同、从而把自己连同世界神化。当第一种倾向在我们里面占上风,我们就以为在自然里、在我们的职业、营生、学术、艺术里,甚至在救赎之工里,都可以没有神、可以自己救自己。反之,当第二种倾向在我们心里最强,我们就把神的荣耀变为某个受造物的形像,把世界、日、月、星辰,或艺术、学术、国家神化,在受造物里、往往在自己所造之物里,敬拜自己的伟大。在那里神只是从远处的,在这里只是从近处的。在那里他在世界之上、之外、与之相离;在这里他只在世界之内、与之等同。

但教会两样都信认:神在世界之上、按本质与它有别,却又以他整个的本质临在其中,在空间的任何一点、时间的任何一刻都不与它相离。他既是从远处的,也是从近处的;至高至上,同时又深深地降到他一切的受造物那里。他是我们的创造者,与他本质有别地、藉他的意志把我们产出。他是我们的救赎者,不藉我们的行为、乃藉他丰富的恩典使我们得救。他是我们的成圣者,如住在他殿中一样住在我们里面。作为三一神,他是在我们之上、为我们、又在我们之内的神。

最后,第三,教会这信认对属灵生命也是至关重要的。有时有人全然错误地主张:三一教义只是一条哲学的抽象教条,对宗教与生活毫无价值。《比利时信条》所见全然不同;它在第九条里说:神在本质上是一、在位格上是三——这一切,我们既从圣经的众见证、也从他们的作为、尤其从我们在自己里面所感觉到的作为得知。诚然,我们对三一的信不是建立在感觉与经历上;但当我们信它时,我们仍察觉到它与神儿女属灵的经历有紧密的关联。

因为信徒在自己里面学习认识父的作为——那创造万物、也把生命、气息与万物赐给他们的父。他们认识他为立法者,赐下他圣洁的诫命,好叫他们行在其中。他们认识他为审判者,向人一切的不义大大发怒、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们最终认识他为父,就是那位因基督的缘故作他们的神、他们的父的父,以致他们如此信靠他,毫不疑惑:他必以身体与灵魂一切所需供养他们,也必使他在这苦难之谷所加给他们的一切祸患,为他们的益处而转变;因为他既是全能的神,就能这样行,又是信实的父,就愿这样行。于是他们信认: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照样,他们也在自己里面学习认识子的作为——那从父而生、在马利亚腹中从圣灵成孕的子。他们认识他为他们至高的先知与教师,把神那关乎他们救赎的隐秘旨意向他们完全启示出来。他们认识他为他们独一的大祭司,藉他身体一次的献祭救赎了他们,并常以他的代求在父面前为他们代求。他们认识他为他们永远的君王,以他的话语与圣灵治理他们,并在所成就的救赎中护卫、保守他们。于是他们信认: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

他们也在自己里面学习认识圣灵的作为——那使他们重生、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真理的圣灵。他们认识他为他们信心的工师,藉那信心使他们得以有分于基督与他一切的恩惠。他们认识他为保惠师,在他们里面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代求,并与他们的心同证他们是神的儿女。他们认识他为他们永远基业的凭据,保守他们直到得赎的日子。于是他们信认:我也信圣灵。

如此,三一的信认就是整个基督教信仰的核与总纲。没有它,无论创造、救赎、还是成圣,都不能纯正地持守。

这信认里任何的偏差,都引向别的教义上的谬误;反过来,对这些信仰之条不正确的设想,也可追溯到对三一教义的误解。惟有当我们把神伟大的作为承认、信认为父、子、圣灵那独一的伟大作为时,我们才能按真实传扬它们。

人一切的救恩与福乐,都含在父的爱、子的恩、圣灵的相通里。


译自 Herman Bavinck,《Magnalia Dei》(1909,荷兰文原著,公有领域)。译文以 CC BY-NC-SA 授权。


  1. 〔经节编号说明〕本章正文经节均按和合本编号;凡与原著(荷兰文 1909,Statenvertaling 版数)不同者列于本章末各条——诗篇标题在原著版数中计为第 1(或 1-2)节、和合本不计,故多差一节。此处:和合本作诗 34:7,原著作诗 34:8。 

  2. 和合本作诗 51:11,原著作诗 51:13(诗 51 标题两行,差两节)。 

  3. 〔经节存疑〕原著此处编号坏损,作诗 106:130(诗 106 仅 48 节,不可能),疑为诗 106:33("他们惹动他的灵",与并引之赛 63:10"使他的圣灵担忧"相配)。 

  4. 〔疑笔误〕原著作赛 23:5;然"必发一条、作王掌权、施行公平公义"通行作耶 23:5(赛 23:5 论推罗,文意不合;英译径改作耶 23:5)。今从原著保留正文编号。 

  5. 〔疑笔误〕原著作耶 7:14(荷、英两版皆然);然"为妇人之子"通常引赛 7:14(以马内利,见下句),耶 7:14 论示罗之罚、文意不合。今从原著保留。 

  6. 〔疑笔误〕原著作赛 33:16;然"耶和华我们的义"通行作耶 33:16(或耶 23:6)。今从原著保留。 

  7. 和合本作诗 45:7,原著作诗 45:8。 

  8. 〔经节存疑〕原著此处编号坏损,作诗 82:27,28(诗 82 仅 8 节,不可能),疑为诗 89:27,28("立他为长子、你是我父"即神治之君作神子,正合此处文意);诗 89 因标题计节,和合本作诗 89:26-27。 

  9. 和合本作诗 51:11,原著作诗 51:13(诗 51 标题两行,差两节)。